礦車的類型和結構要求
礦車的類型
礦車是用于斜井提升的提升容器,按結構和用途分為固定車廂式礦車、翻轉車廂式礦車、底卸式礦車、人車及材料車等。它可提升煤炭、矸石,下放材料升降人員和設備等。
礦車的結構要求
礦車的基本部件是車廂、車架、輪對和連接器。連接器由牽引鏈、插銷和插銷座組成,是涉及重大安全問題的部件。因此,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第412和第414條規(guī)定:傾斜井巷運輸時,礦車之間的連接、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,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,并加裝保險繩。因此,礦車連接器的插銷,必須有防脫落裝置。使用表明,鎖圈式防脫落裝置效果較好。
礦車連接裝置必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。
斜井人車的連接裝置,安全系數不小于13。
礦車的車梁、碰頭和連接插銷,安全系數不小于6。
各種保險鏈以及礦車的連接環(huán)、鏈和插銷,批量產生時,必須做抽樣拉斷試驗,不符合要求時不得使用。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,必須逐個以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,發(fā)現裂紋或永久伸長量超過0.2%時,不得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