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一般規(guī)定
1、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,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。
2、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或點火用品,嚴禁穿化纖衣服,入井前嚴禁喝酒。
3、嚴格執(zhí)行入井前安全確認制度。
4、自覺遵守《入井檢身制度》,聽從指揮,排隊入井,接受檢身。
5、乘坐罐籠按順序上下,不可擁擠和打鬧;罐籠運行中,不要把頭和手腳以及隨身攜帶的工具物品伸到罐外;不準向井筒里扔東西。
6、井下運輸大巷,行人必須靠人行道右側行走,嚴禁在軌道中間行走,當車輛接近時,要在人行道上站立或進入躲避硐室暫避。
7、大巷行走攜帶長件工具時,要注意避免碰傷他人,鋒利工具的刃口要戴保護套,朝著行進的方向攜帶,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,嚴禁肩扛長把工具、長物料等在架線巷道行走。
8、在橫穿大巷,通過彎道、交叉口時,要做到"一停、二看、三通過",首先停下觀察車輛情況 ,確認安全后再通過。
9、乘坐架空乘人裝置或人車時必須在規(guī)定候車區(qū)域等候,嚴格遵守乘坐紀律和安全規(guī)定。
10、嚴禁站在起吊的重物下方或重物可能倒向的位置。
11、嚴禁站在提升物體的繩道內、運行的設備或帶電體上。
12、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內行走時,按照"行人不行車,行車不行人"的規(guī)定,不要與車輛同行,斜巷提升時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。
13、嚴禁隨意打開密閉、柵欄進入盲巷;不可強行通過爆破警戒線、進入爆破警戒區(qū)。
14、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,嚴禁隨意調節(jié)風窗。
15、嚴禁扒車、跳車和坐礦車,礦車內拿物料時,注意架空線。
16、嚴禁直接跨越皮帶、刮板機,必須走行人過橋;嚴禁私自乘坐皮帶。
17、在坡度較大或濕滑的區(qū)域行走,小心謹慎,要抓牢扶手,不要騎在絞車鋼絲繩上行走,嚴禁跨越運行中的鋼絲繩。
18、設備運行時,人員嚴禁靠近或檢修轉動部位或帶電體,非專職人員不得操作、挪移電氣設備。
19、休息或工作時必須隨時檢查自己周圍安全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險情及時躲避或處理。
20、在高度大于2米以上高空作業(yè)時,必須拴好安全帶。
21、嚴禁在井下車場、各巷道口及下山片盤口蹲坐休息。
22、不得在產(chǎn)生輻射危害的測灰儀和核子稱等設備附近逗留,非專業(yè)人員嚴禁檢修或維護。
23、按規(guī)定交接班,嚴禁空崗、串崗、睡崗、脫崗,嚴禁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,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。
24、熟悉避災路線及各種警示提示標志。
薄弱人物認定標準
1、帶病堅持工作的危險人
2、休息不好兩頭繁忙的疲勞人
3、圖省事、怕麻煩,懶惰成性的僥幸人
4、即將休班或休班返礦的探親人
5、家庭變故的恍惚人
6、家有喜事的甜蜜人
7、技能不熟的新工人
8、情緒不穩(wěn)的浮躁人
9、冒險蠻干、心存僥幸的逞能人
10、不懂裝懂的莽撞人
11、冒冒失失的馬虎人
12、急于求成的草率人
13、逆反心理的固執(zhí)人
二、開車前安全提示卡檢查確認:
1、持證上崗:
操作資格證隨身攜帶并確認。
2、線路:
接班后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機車運行的線路狀況。
3、電機車單元檢查表確認:
(1)檢查司機室的頂棚、防護鏈、座椅是否完好。
(2)檢查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,控制器換向手把是否靈活,閉鎖是否可靠。照明燈是否明亮;喇叭音響是否清晰、洪亮,手閘靈活,剎車裝置有效,符合要求,撒沙裝置靈活有效,沙箱內沙量、沙質符合要求。
(3)檢查受電弓完好、起落是否靈活。
(4)檢查制動閘間隙合格,制動有效。
(5)檢查連接裝置是否完好,連接插銷、連接環(huán)合格,插銷插設到位,碰頭合格。
4、牽引車數(shù)符合規(guī)定要求,煤車≤30輛,矸石料車≤20輛,人車≤18輛。車輛組列裝載情況:認真檢查車輛組列、裝載等情況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不得開車。
a.車的連接不正常。
b.牽引車數(shù)超過規(guī)定。
c.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(“四超”車輛須制定安全措施)
d.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。
e.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、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(guī)定或車上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蝕性的物品等。
f.運送有易爆、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,車輛的組列、裝載或使用等不符合規(guī)定。
g.存在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。
5、紅尾燈懸掛:開車前將紅尾燈懸掛,并檢查紅尾燈是否明亮。
6、列車前后有無人員及障礙物:
開車前確認列車周圍及行進方向無人員及障礙物。
三、電機車司機正規(guī)操作及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:
(一)電機車司機操作順序:
懸掛紅尾燈→進入駕駛室→接通開關、鳴笛→松開車閘、啟動運行→調整車速→減速→停車。
1、 懸掛紅尾燈
接到發(fā)車信號后,將紅尾燈掛在最后一節(jié)車的尾部。
2、 進入駕駛室
進入駕駛室后掛上防護鏈。正常操作時應保持的姿勢是:坐在座位上,經(jīng)常目視前方,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,右手握制動手輪。
3、 接通開關、鳴笛
按順序接通自動開關等有關電路,鳴喇叭示警。
4 、松開車閘、啟動運行
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,松開車閘,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,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。
脈沖調速控制器操作手把轉至60度,若列車仍然不動,一般不應繼續(xù)下轉手把,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,查明原因。如系車輪打滑,可倒退機車,放松連接環(huán),然后重新撒沙啟動。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,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啟動。
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位置,一般應有3秒左右的時間間隔(初啟動時可稍長)。不得過快越檔;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(脈沖調速操作手把應連續(xù)緩慢轉動)。
制動手輪停放位置: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(shù)在2-3圈的范圍內。
運行中,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(guī)定的“正常運行位置”上長時間停留。
5 、調整車速
運行過程中要注意觀察人員、車輛、道岔岔尖位置、線路上的障礙物等。調整車速時,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“正常運行”及零位位置“停留”,盡量避免利用手閘控制車速。
兩機車或兩列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,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。
列車行駛的速度: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/秒;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、材料時,不得超過2米/秒;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.5米/秒。
6 、減 速
需要減速時,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反方向逐漸轉動,直至返回零位。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。如果車速依然較快,輔助撒砂制動。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,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。
7、 停車
需要停車時,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,再以手閘停車。制動時,不可施閘過急過猛,否則易出現(xiàn)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(xiàn)象。出現(xiàn)這種現(xiàn)象時,應迅速松閘,緩解后重新施閘。
(二)電機車司機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:
1、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,在開車前必須發(fā)出開車信號。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。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。嚴禁不松閘就開車。
2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,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(wěn)前離開司機室。暫時離開崗位時,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,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,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,扳緊車閘,但不得關閉車燈。
3、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或車輛,確需停放時,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(wěn)住。
4、嚴禁使用“逆電流”(即“打倒車”)的方法制動電機車。
5、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,應有可靠的措施,必須使用復軌器材。
6、車場調車確需用機車頂車時,嚴禁異軌道頂車、拉車;嚴禁不連環(huán)頂車。
7、列車占線停留,在道岔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。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“往返單線”上停車。應停在巷道較寬、無淋水或其他指定??康陌踩珔^(qū)段。
8、接近風門、巷道口、硐室出口、彎道、道岔、坡度較大或噪聲較大處,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,都必須減低速度,并發(fā)出警號。
9、機車通過施工區(qū)段時,必須服從現(xiàn)場施工人員的指揮,準許運行時方可慢速通過。
10、需要司機扳道岔時,必須停穩(wěn)機車、剎緊車閘、下車扳動道岔,嚴禁在車上扳動道岔,嚴禁擠岔強行通過。
11、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,都應將控制器手把轉回零位,然后重新啟動。若仍然斷電,應視為故障現(xiàn)象。機車運行中集電器脫落時,必須將操作手把轉回零位,剎緊車閘,確認無誤后方可處理。
12、列車出現(xiàn)故障或發(fā)生不正?,F(xiàn)象時,都必須減速停車;有發(fā)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,都必須立即緊急停車。
13、需要緊急停車時,必須迅速將控制手把轉至零位,使用手閘,并連續(xù)均勻地撒砂。
14、制動時,不可施閘過急過猛,否則易出現(xiàn)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(xiàn)象。出現(xiàn)這種現(xiàn)象時,應迅速松閘,緩解后重新施閘。
15、制動結束后,必須及時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。
窄軌電機車司機操作過程注意事項 | ||
序號 | 提示詞 | 主要內容 |
1 | 信號指令 | 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,開車前必須發(fā)出開車信號。 |
2 | 司機位置 | 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;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(wěn)前離開司機室;嚴禁車外開車;向前行駛時嚴禁在后駕駛室開車(雙駕駛室機車)。 |
3 | 特殊路段 | 1.接近風門、巷道口、硐室出口、彎道、道岔、坡度或噪聲較大處,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,必須減低速度,并發(fā)出警號。 2.通過施工區(qū)段,須服從施工人員指揮,準許運行時方可慢速通過。 |
4 | 扳(過)道岔 | 1.司機必須停穩(wěn)機車,剎緊剎閘,下車扳動道岔,嚴禁在車上扳動道岔,嚴禁擠岔強行通過。 2.通過司控道岔必須提前操作,觀察道岔打嚴后方可通過。 |
5 | 機車變向 | 行駛中改變運行方向時,需停穩(wěn)后再換向操作。 |
6 | 減速操作 | 1.應使用控制手把減速,盡量避免用手閘控制車速,若手把回零后車速仍較快,可適當施閘、撒砂。 2.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(架線機車)。 |
7 | 正常制動 | 1.制動時,不可施閘過急過猛,出現(xiàn)車輪抱死機車滑行現(xiàn)象時,應迅速松閘,緩解后重新施閘。 2.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,嚴禁使用“逆電流”(即“打倒車”)的方法制動電機車。 |
8 | 緊急制動 | 需要緊急停車時,必須迅速將控制手把轉至零位,拉緊手閘,并連續(xù)均勻撒砂。 |
9 | 停車位置 | 1.列車占線停留,應停在指定停靠的安全區(qū)段。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“往返單線”上停車。 2.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,確需停放時,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(wěn)住。 |
10 | 暫離崗位 | 暫時離開時,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并取下保管好,扳緊車閘,但不得關閉車燈。 |
11 | 異常處置 | 1.列車出現(xiàn)故障或發(fā)生不正?,F(xiàn)象時,必須減速停車;有發(fā)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,必須立即緊急停車。 2.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,都應將控制器手把轉回零位,然后重新啟動。 3.故障停車時,應立即向調度匯報,必須在機車(列車)前后設置警示防護后,方可檢查,但蓄電池機車電氣設備嚴禁打開檢查。 |
12 | 頂車及復軌 | 1.頂車時必須聽從調車人指揮,嚴禁異軌道頂車,嚴禁不連環(huán)頂車。 2.對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,應有可靠的措施。 |
13 | 特殊運送 | 1.運送“四超”物件時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安全措施的規(guī)定。 2.運送人員時,嚴格按規(guī)定站點停車,嚴禁任意停車上下人員。 3.列車速度: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/秒;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、材料時,不得超過2米/秒;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.5米/秒。 |
14 | 同軌車距 |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,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。 |